2022年1月1日,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國家標準化管理委員會)新修訂的《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以下簡稱“新《辦法》”)正式實施,標志著我國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體系邁入了一個更加規范化、科學化、國際化的新階段。此次修訂旨在適應新形勢、新要求,進一步筑牢食品安全國門防線,同時為食品出口企業提供更清晰、更便利的指引,有力推動我國食品產業高質量發展,提升“中國制造”食品的國際競爭力。
新《辦法》的核心變化與亮點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一、 體系重構,監管職責更清晰
新《辦法》對原有規章進行了系統性整合與重構,邏輯更嚴謹,條款更明確。它進一步厘清了海關總署、地方海關以及相關部門在進出口食品安全監管中的職責分工,強化了從境外生產企業注冊、進口商審核、口岸查驗到后續監管的全鏈條責任體系。對于出口食品,明確了出口食品生產企業的主體責任,要求其保證出口食品符合進口國家(地區)的標準或合同要求,并接受海關的監督管理。
二、 風險管理,監管更科學精準
新《辦法》全面引入了風險管理的理念。海關將基于科學風險評估,對進出口食品實施分級分類管理。對于信用良好、安全記錄優秀的出口企業,可以享受更低的查驗比例、更快的通關速度等便利措施。反之,對高風險產品和企業則實施重點監管。這種“守信便利、失信懲戒”的差異化監管模式,既能有效管控風險,又能大幅提升合規企業的通關效率,降低運營成本。
三、 源頭管控,強化境外生產商注冊
借鑒國際通行做法,新《辦法》強化了對境外食品生產企業的注冊管理。要求向中國出口食品的境外生產企業,應當經海關總署注冊(部分風險較低的食品除外)。這一規定將監管鏈條延伸至境外源頭,有助于從生產端保障進口食品安全。這也體現了對等原則,為我國食品出口企業在境外爭取公平待遇提供了法規依據和談判籌碼。
四、 便利化措施,助力食品出口暢通
新《辦法》專門設置了“出口食品”章節,為食品出口提供了諸多便利。例如,簡化了出口申報所需隨附材料的要求;明確了出口食品因非安全原因被退運或銷毀后的處理程序;鼓勵出口企業建立完善的可追溯體系。這些措施直擊出口環節的痛點,旨在減少程序性障礙,幫助企業更靈活地應對國際市場變化,保障出口貿易的順暢進行。
五、 信息公開與社會共治
新《辦法》強調信息公開和透明度,要求海關及時公布注冊的境外生產企業名單、進出口商備案信息、檢驗檢疫要求、風險預警等。這既保障了公眾的知情權,也為企業提供了明確的預期和指引。鼓勵行業協會、消費者等社會力量參與食品安全社會共治,形成監管合力。
對食品出口企業的啟示與建議:
新《辦法》的實施,對廣大食品出口企業而言,既是更嚴格的合規要求,也是提質增效的發展機遇。企業應重點關注以下幾點:
總而言之,新修訂的《進出口食品安全管理辦法》是我國在“大食物觀”背景下,統籌發展與安全,對接國際高標準經貿規則的重要舉措。它以更科學的監管、更清晰的規則、更便利的服務,為守護“舌尖上的安全”構筑了更堅固的屏障,也為中國食品以更高品質、更高信譽走向世界鋪就了更寬廣的道路。食品出口企業應順勢而為,苦練內功,將合規要求轉化為核心競爭力,在新規護航下開拓更廣闊的國際市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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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時間:2026-03-07 22:51:03